关于加强校园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2012-05-10
 
各单位、各部门:
目前,学校西城校区、大兴校区的一些基建工程项目陆续开工,大批外来务工人员将进入校园施工,一些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会动用明火,一些施工区域与师生日常的教学、生活等区域交叉,给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新问题。为做好校园施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保卫处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进场前须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承诺书》,并交纳安全保证金(施工期间安全无事故的在工程完成后如数退还),用于发生责任事故时必要的赔偿和处罚。施工单位须向学校施工主管部门和保卫处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名单。施工人员变化时要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保卫处。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施工单位要对进场施工的所有务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教育他们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定,并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国家法令和违反学校规定的施工人员要及时查处。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施工场地的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在限定的施工现场活动,非公不得进入校园内的其他场所。任何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教学、办公楼和学生公寓及硕博公寓。施工车辆和人员出入校园必须在指定通道通行,并自觉服从学校门卫和保安人员的管理。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用电、用气和用火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监督检查,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严格按安全规范操作和使用。按照防火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要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佩带标志上岗;工程车辆在校园内出入和通行的路口要设立交通安全岗,疏导、指挥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五、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身份管理。对校内施工人员实行胸牌管理制度,胸牌上须标名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姓名并贴本人照片。所有施工人员在校园内须佩带胸牌,自觉接受学校保卫人员的管理。要严格对胸牌的管理和使用,施工结束时如数交回,新来人员及时办理。
六、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周边的安全管理。保卫处根据施工进度和现场情况及时调整巡逻路线和岗位,加强日常的巡视检查;逢有易发安全事故的大型施工活动时,各单位、各部门要设立专人专岗跟踪值守检查。
 
 
                                     
 
                                     2012年5月5

报警中心:学校大门口传达室 ;校园报警电话:2110、2506(外线加拨6832) ;展览馆派出所(报警):6835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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