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支出管理的有关精神和《开云电竞pg软件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预算与专项申报情况、学费收缴、绩效评价、支出进度、审计结果等管理业绩挂钩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增强支出管理的动力机制和责任机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
基本支出拨款,是指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安排的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拨款,是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各类专项拨款。包括校内定额专项(含基础设施改造定额、开云电竞注册登录入口质量提高定额、科研水平提高定额)、财政专项、基本建设经费。
第三条 由于财政实行财政拨款年底收回的政策,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直接影响到学校当年财政资金使用的实际总额度、下年度预算的安排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预算执行绩效奖励。各归口管理部门和责任人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加强协调和沟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率。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归口管理部门”,指负责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的校内归口管理单位、部门,包括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人事处、基建处、计算机教学与网络信息部等。
本办法所指“责任人”,是指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执行率”,是指截至统计月份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占全年财政拨款预算总额的比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预算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人事处、基建处、计算机教学与网络信息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预算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第七条 预算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各归口管理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协调解决预算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负责协调其它预算执行相关工作。
第八条 办公室负责对财政拨款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跟踪,每月向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供截止上月底的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率,并向校长办公会汇报预算执行情况。
第九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归口管理业务的财政拨款预算执行工作。各归口管理部门可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预算执行管理
第十条 规范财政拨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立项论证、过程指导和验收评价等工作,推动预算全过程管理。严格依据预算开支范围合理使用财政拨款,厉行节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一条 严格预算编制。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关系密切,各归口管理部门和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做好入库项目的审核、论证、立项、遴选及排序等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建立预算与专项申报情况挂钩制度,鼓励准确申报专项,单个专项审减额超过20%,按照超过的审减比例扣减责任部门(单位)次年校内外专项预算额度(含财政专项和校内定额专项,下同);各归口专项整体审减额超过15%的,按照超过的审减比例扣减归口管理部门次年的校内外专项预算额度。
第十二条 及时启动执行计划。市教委下达下一年度预算后,财务处在10日内通知各归口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批复的预算制定实施方案和预算执行计划,并在10日内将实施方案和预算执行计划报财务处,将设备采购参数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逾期不报的予以全校通报,1个月后仍然未上报的,暂停相关项目的执行并报预算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终止项目执行。
第十三条 加强预算收入的组织入账。建立预算与学费收缴挂钩制度,对欠费按照“对半分担”原则扣减二级学院的校内预算经费(含基本经费和校内定额专项,不含财政专项,下同),即按每年12月15日(结账日)本科生、研究生欠费额度的1/2扣减次年所在学院的校内预算经费。对于100%完成学费收缴任务的学院、学工部和研工部,给予5万元的校内专项绩效拨款,其中0.5万元以作为奖励有关工作人员的奖励经费,由所在单位、部门进行奖励分配。
第十四条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校内外专项经费预算与专项支出进度挂钩制度,杜绝年底突击花钱、年底报销难的问题。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确保在4个考核时间节点的预算执行率达到以下要求:6月底预算执行率不低于60%,9月底预算执行率不低于80%,11月底预算执行率不低于95%,12月底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在每个考核时点低于考核要求的,相应扣减各归口管理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的次年校内外专项预算额度,同时次年一年不得申请增加基本经费预算。对于预算执行进度未达要求的,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提出加快预算执行的具体措施,确保预算按期完成。对校内专项,归口管理部门在相应经费总控制的前提下经与有关项目单位协商有权调整项目使用单位的经费,但需按规定向财务处提出申请,履行预算调整审批手续。因预算执行进度慢而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学校将追究有关责任部门责任。考虑到基建项目、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自身特点,基建项目、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不参加前两个考核节点的考核,但按同样的要求参加后两个考核节点的考核。
第十五条 鼓励节约基本经费。控制年底突击支出基本经费,11月、12月两个月基本经费支出额度超过全年基本经费支出总额20%的,除非有特殊原因且获得预算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否则按超出的金额扣减次年基本经费预算。基本经费年底有结余的按结余金额的10%增加次年基本经费预算,如遇全校压缩基本经费,则有结余的单位和部门原则上不压缩。
第十六条 实行预算执行协调会议制度。根据各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协调会议,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要求。
第十七条 建立备用项目库。为促进财政拨款资金的均衡使用,切实减少年底上交结余资金,各归口管理部门要通过编制五年滚动预算项目库的方式建立备用项目库,以便及时调整用好校内定额专项。
第四章 奖惩与监督
第十八条 注重预算支出绩效。在归口部门自评、校级评价、市级评价(含市级财政评价、市教委评价)三级绩效评价中有“不合格”项目的,按不合格项目的预算额度扣减项目责任单位次年校内外专项预算额度,其中属于市级评价的还要同时扣减归口管理部门的次年校内外专项预算额度;在市级评价中获得“优秀”评价的给以增加100万元次年校内外专项经费额度的奖励,并对项目负责人给以0.5万元奖励。在学校内部审计中查出有问题,按问题金额扣减项目责任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次年的校内外专项预算额度,无法确定金额的直接扣减100万元次年的校内外专项预算额度,如额度不足则扣减至零;如在市教委、市财政、市审计局等上级审计中查出问题,至少扣除项目责任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次年的校内外专项预算额度200万元。如额度不足则扣减至零;同时,在各级审计(含学校内部审计)查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1年内不得申请增加基本经费。
第十九条 注重综合评价。学校逐步建立财务管理综合评价制度,依据各单位、各部门的财务管理综合评价得分,对排名前列给予绩效拨款的奖励,排名靠后的则扣减次年校内外专项经费额度。
第二十条 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将预算执行工作与工作业绩考核挂钩,完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各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将纳入学校年终绩效考核体系。
第二十一条 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负责对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预算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