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报销前发票真伪查验工作的通知 财字[2014]23号

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经费负责人:
    当前,社会上制售和使用假发票、违规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十分猖獗,为此,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发票检查,开展假发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单位进行发票真伪查验。近期审计发现我校也存在使用假发票的违法现象,并提出了加强报销前发票真伪查验的审计建议,重申了不得开据非真实业务的发票套取资金的要求。为切实维护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规范学校财务报销行为,规避财经和法律风险,杜绝使用假发票现象的发生,从201511日起,报销人员或经费负责人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之前,请自行登录有关网站对每一张发票进行发票真伪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查询方法见附件),用A4纸打印显示查询结果的网页或截图,并由经费负责人和经办人在打印的查询结果上签字,以示对发票真实性、业务真实性负责。今后凡在税务部门检查中发现使用假发票并受到处罚的,处罚结果将由假发票使用人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发票真伪查询方法
                                 财务处 
20141216日     

附件:
发票真伪查询方式
    1.北京市开具的发票进入以下网站,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进行查询: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网址:www.bjsat.gov.cn/bjsat/search/search.html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查询网站:zwcx.tax861.gov.cn
    2.
其他省市的发票可通过所在地的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进行查询。其他省市的发票,如果确实当地税务机关没有提供相关查询服务,请经费负责人在发票背面注明“无查询服务”,不用提交网上真伪查询证明。
    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并理解支持发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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