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公务机票的提示

各位老师:
    我校接北京市财政局转发 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14]1005号的管理规定,自2014101日起,购买机票须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指定机构购买。
    根据通知规定,购买机票可使用公务卡在采购机票网站注册后购买或使用支票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指定机构购买。在实际操作中,用公务卡在机票网站进行注册,提示选择银行时,未显示北京银行(我单位现使用北京银行公务卡)。经与财政局采购处及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咨询,告知目前尚未签约北京银行,2014年底将增加北京银行。期间公务机票购买可使用支票前往指定机构办理。详见机票管理网(www.gpticket.org)供应商查询。
使用支票到公务机票指定政采机构购票的操作流程如下:
   1.填制支票借款单,相关负责人签字;
   2.到财务处支票窗口领取支票(需在职职工领取并签字);请登记支票号;
   3.持支票到网点购买政采机票;
   4.持机票、住宿发票到财务处报销差旅费。
   待可以使用北京银行公务卡网上购买公务机票时,我们将第一时间告知大家。
特此通告。
 
财务处
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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