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报销市政交通一卡通充值费用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因市政交通一卡通不仅有支付乘坐市内交通工具费用的功能,还兼有其它消费功能,根据上级部门的管理规定,我校目前非基本经费、非财政专项经费中允许报销市政交通一卡通充值费用的规定即日起废除。即校内所有经费不允许报销市政交通一卡通充值费用,如果需报销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费用,请持当次乘车票据报销。
财 务 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