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报账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财字[2015]6号

  财字[2015]6
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布署,为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服务,财务网上报账系统已正式调试完毕,将于201571日起在学校正式上线运行。从71,学校所有经费所涉及的业务(所有经费的报销、酬金发放、支票/汇款借款、公务卡还款等)将全部通过网上报账系统办理,取消目前现场窗口报帐的模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账系统的功能
网上报账系统主要功能是报销人通过网络填写报账信息(可通过VPN进行校外访问),将打印的报销单及原始票据等签批后交财务处,无需现场排队等候。财务人员集中处理后,通过银行打卡、汇款、公务卡还款等方式完成报销和支付工作。
网上报账的业务分类有:普通业务报销、差旅费报销、主办会议费报销、主办培训费报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票/汇款借款业务、劳务酬金业务等。可以选择的付款方式包括:转公务卡、转工资卡、支票、汇款。其中转工资卡方式是指将现金报销款项直接打入指定教工的工行工资存折账户内(可以在一张报销单中打入多位老师工资存折),替代现有的现金报销方式。
二、网上报账系统登陆方式
通过校园网主页“OA办公”快速入口点击“财务服务”图标,进入“财务综合信息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后即可使用。教工用户密码仍为原财务查询系统密码,学生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原财务查询系统功能也通过上述方式登陆,登陆后点击“高级财务查询”图标即可,修改密码在该模块修改。
三、网上报账系统基本使用方法
为方便老师操作,财务处制作了演示视频,并编制了“网上财务综合服务平台使用说明(详细版)”及“网上报销简要说明”,师生可在系统登录界面点击下载阅读。现将登陆后主要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陆;
2、项目负责人如需委托其他老师或学生进行网上报账操作,需点击“项目授权管理”图标,进行授权。网上授权后,被授权人仅能对经过授权的项目进行网上报账操作,项目负责人授权后仍可以自行进行网上报账和查看全部网上报账情况。授权时通过教工工号、学生学号进行授权。(注:授权分项目管理员和无限额经办人,区别是项目管理员还可以再授权其他人作为经办人,无限额经办人只能操作报销业务,不能查询项目历史明细帐);
3、项目负责人或被授权经办人登陆系统,点击“网上帐务报销”图标,进入网上报账界面,选择报账项目后,填写基本信息,选择业务大类后,按照预算控制的费用内容,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选择支付方式,保存后打印报销单,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后,附相关票据凭证交财务处;
4、申报劳务酬金等,点击“酬金网上申报”图标,选择发放酬金的项目,进行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酬金申报,选择发放人员类型后,通过单笔录入或excel导入酬金发放名单,保存提交后,打印报销申请单,相关负责人签批后,送交财务处办理发放手续;
5、如需办理借款业务,点击“网上帐务报销”图标,在业务大类中选择“支票/汇款借款业务”,然后选择借款项目和费用项,输入借款金额,进入支付方式界面,可选择支票或者汇款方式;
6、在填写网上报账信息时,系统会自动提示项目相关的借款信息,如办理与该借款相关的报销业务,须选择该笔借款业务,选“冲销本项目借款”按钮,填写冲销金额后,再填写报销内容,系统会自动冲销该笔借款。
四、网上报账系统业务处理规定
1、单笔报销业务可选择多种支付方式,也可以支付给多人。如一次差旅费报销可按实际情况同时选择还公务卡、转工资卡、支票或汇款四种收款方式,还公务卡和转工资卡可按实际情况填写多位教工的还公务卡信息和打入多位老师工资卡中的金额(需要知道工号)。
2、单笔报销业务项目余额不足的,需按现有余额报销后,再进入新的项目完成余款的报销支付。如两个项目的支出对应同一张票据,可将两张报销单与发票附在一起放入同一个“报销专用袋”;对于专项中机票采购项目单独批复的情况,须以一次出差为标准,对机票项目和差旅费其他项目分别进行申请,一并交财务处;发放酬金时一个项目余额不足的,需要对人员名单进行分拆,分别进行网上申报。
3、酬金申报预约后,系统默认按照税前金额处理。
4、经过预约的金额将被冻结,在项目可用余额中减少,请网上填报成功后及时将纸质报销单及票据交财务处处理,否则,可能影响项目后续支出。如网上填报成功后不需进行报销的,请及时删除报销单信息,以恢复项目可用额度。
5、通过网上报账系统报销的业务同样应遵守现有各项财务制度规定,请在纸质报销单交财务处办理好各项手续,如审批签字、资产入账、明细清单、合同协议等;劳务酬金发放须遵守现有规定,按照要求打入发放对象银行卡的,须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建议校外人员提供19为工行卡号,在校学生默认为发放补助的北京银行卡)。因手续不全等原因造成帐务处理不及时,责任由报销人承担。
6、网上报账业务以财务接收纸质凭单,并进行帐务处理为准,网上填写成功并不表示业务处理完成,报销人须及时将纸质凭单交财务处处理。对公务卡还款、劳务费报销等有时限要求的业务,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纸质凭单交财务处(公务卡单据在每月10日前、劳务费单据在每月结账日前交到财务处)。
7、发票粘贴的规定不变,通过网上报账系统报销的业务可在打印的报销申请单上进行签字审批等手续,目前使用的报销单上可不再重复签字审批。
8、报销金额以财务人员核定金额为准,核定金额小于网上申报金额的,不再请项目负责人重新签字确认,如需取回本次报销不合格票据等,请经办人员提前与财务人员说明,并及时取回,财务处不承担保管不合格票据的责任。 
欢迎各位老师通过邮箱或电话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财务处。
联系电话:6832 2311
联系邮箱:cwc@bucea.edu.cn
财务处
201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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