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我校个人年所得额在12万元及以上人员纳税集中申报工作,财务处已为您在3月20日向税务局统一集中申报完毕。根据老师对此项工作的咨询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校内年所得额查询办法
1、登录财务查询平台,查询您2016年1-12月个人工资收入,计
算您的校内年所得额,计算方法为:
校内年所得额=个人工资查询(“应付工资”汇总)+个人酬金查询(“发放金额”汇总)
若您按照计算方法计算得出的数据超过12万元,您属于此次学校集中申报的人员。
具体查询方法:进入开云电竞pg软件网站,点击“办公”,进入“财务服务”,进入“开云电竞pg软件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高级财务查询”—“我的收入查询”进行查询。
2、若您校内年所得额不足12万元,但加上校外收入达到12万元及以上,请按照校内收入+校外收入合并计算,并自行重新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
您可以到北京市地税局网站下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服务系统”,在“自行申报管理”模块中查询到学校已为您集中申报的信息(“1.工资、薪金所得”项,此项数据包括校内工资、酬金,无需修改数据)。如您无校外收入,则不需再进行申报和改动数据;若您有校外收入,请在2017年3月31日前,按照校外收入+校内收入合并数重新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服务系统”下载方法及申报步骤见附件1: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方法)
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稿酬等所得申报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
校内年所得额=个人工资查询(“应付工资”汇总)+个人酬金查询(“发放金额”汇总)
登录财务查询平台,查询您2016年1-12月个人工资收入,汇总如下几个有关申报数据:
“境内年所得额”=个人工资查询(“应付工资”汇总)+个人酬金查询(“发放金额”汇总)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工资查询(“应税额”汇总)+个人酬金查询(“发放金额”汇总)
“应纳税额”=个人工资查询(“税金”汇总)+个人酬金查询(“扣税金额”汇总)
“减免税额”=个人工资查询(“政策免税”汇总)
注:若您无减免税事项,则查询系统里政策免税为零。
“已缴(扣)税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
2.“劳务报酬所得”
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劳务报酬,汇总以下几个数据:
“境内年所得额”=从外单位获得的全年劳务报酬税前收入合计数
“应纳税所得额”=从外单位获得的全年劳务报酬税前收入合计数
“应纳税额”=从外单位获得的全年劳务报酬应纳税额合计数
“已缴(扣)税额”=从外单位获得的全年劳务报酬已纳税额合计数
若从外单位获得的劳务报酬为税后收入,在进行纳税申报时,需将税后收入倒推回税前收入,再计算出应纳税额,计算方法见附件3.“劳务报酬税后所得还原税前所得及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3.“稿酬所得”
凡取得稿酬收入,汇总以下几个数据:
“境内年所得额”=全年稿酬税前收入合计数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稿酬税前收入合计数
“应纳税额”=全年稿酬应纳税额合计数(见附件4.“稿酬所得计税表”)
“已缴(扣)税额”=全年稿酬已纳税额合计数
若所得稿酬为税后收入,在进行纳税申报时,需将税后收入倒推回税前收入,再计算出应纳税额,计算方法见附件5.“稿酬税后所得还原税前所得及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四、通过“身份实名认证”人员申报个人所得税12万元及以上方法
如果老师通过“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服务系统”中的身份实名认证,也可以在“纳税信息查询/网上打印纳税清单”模块中查询到您个人在北京市的个人纳税信息,如果查询到只有校内收入,则不需再进行申报和改动数据;如果有校外收入,必须在“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模块中自行申报。通过“身份实名认证”的老师在“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模块中点击“自动预填报表”即可自动倒入您个人在北京市的个人纳税信息来完成申报。
请各位老师及时汇总个人2016年校内外收入情况,按照通知及补充通知完成申报工作。请学校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告知本单位老师,并提醒老师自行完成申报工作。
如有相关问题请拨打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地税)4006022366(地税)。
附件1: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方法
附件2:劳务报酬所得计税表
附件3:劳务报酬税后所得还原税前所得及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附件4:稿酬所得计税表
附件5:稿酬税后所得还原税前所得及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开云电竞pg软件财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