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6〕85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附件1)、《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附件2)及《北京市关于组织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3)的要求,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一、项目内容
重大项目投标人须按照《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选题指南》(附件4)发布的选题指南投标,选题表述原则上不得修改,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申请者也可自选题目申报。
重点和其他类别项目的申请人须参照《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重点条目与重要方向》(附件5)进行选题,申报中国教育学建设研究系列重点项目必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不可调整;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除此之外的申报,均可参照重要方向拟定题目或自拟题目。
二、申请人条件
1.国家重大项目招标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和教育部青年项目,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6月2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6月25日后出生)。各项目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6年6月25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4.同年申请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在研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可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研究内容不得与在研课题重复。
三、限项规定
所有申报项目将进行资格审查。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重大项目
1.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等的负责人,及同年度上述项目的申请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2.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项目。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二)重点和其他类别项目
1.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2.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6月25日之前)。
3.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及同年度上述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本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8.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个项目资助字样。
四、申报说明
1.资助额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为60万元、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均为8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3.申报方式。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4.根据2024与2025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获批立项的校级重大教研项目应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培育项目,请符合条件的校级重大教研项目负责人积极参与本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
五、申报材料要求与时间安排
1.国家重大项目:6月19日前登录平台完成填报,后续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2.重点和其他类别项目:6月19日前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由各学院(部门)汇总后于6月19日发送至邮箱litianjiao@bucea.edu.cn,逾期不再受理。教务处统一盖章后,将《申请书》盖章页返回给各学院。项目负责人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扫描,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于6月24日11:00前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3.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0日零时开放,请各位负责人把握好时间及时完成审核提交。
联系人:李天娇 联系电话:61209617
邮箱:litianjiao@bucea.edu.cn
附件:1.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2.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3.2026年度全国规划课题(北京)申报通知
4.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选题指南
5.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重点条目与重要方向
6.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
7.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
8.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
9.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10.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含专项)申报
开云电竞pg软件教务处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