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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新系统中填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关于在新系统中填报2019-2020学年

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开课单位

为保证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编排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教学任务填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及要求

1、拆分与合并班级

相同课程号的课程,可根据任课教师与学生人数等因素进行拆分与合并班级,便于确定相同课程号下的教学班数量。

2、基本信息

须维护字段:课程类别;课程属性;校区;授课语言;考核方式;教师;⑦主讲教师;⑧备注(供学生选课时参考)。

3、教学班信息

须维护字段:人数上限:须考虑重修人数,可参照系统提示的“全校需重修人数”,确定各教学课堂的人数上限;限制类别和限制条件:年级、院系、专业、行政班等(体育教研室须维护学生性别)。

4、课程安排信息

须维护字段:起止周;总课时;排课建议中的“教师/周”、“文字建议”和“建议教室”等信息。

5、分组信息

同一教学课堂需要分组上课的课程,如实验课程,可通过维护“分组数量”及“分组人数上限”将课堂划分为若干组,便于分组排课。

6、各开课单位系、部(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学任务填报工作,教学院长负责终稿审核,以保证教学任务填报合理、准确。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下学期的教学周数共19周,为合理填报教学任务,请参照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进度表,详见附件一。

2、专业课需要合班时,尽量将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进行合班教学。遇不同课程属性(必修、任选)的课程或不同课程名(课程号)需要合班上课的情况,若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一致,需报批教务处并备案;若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不一致,开课单位需与学生所在学院协商,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后,再行报批教务处并备案。

3、请准确维护“课程安排信息”菜单中的“起止周”信息,维护结果会直接体现在排课数据中,例如:1-8周、9-16周、2-10周和4,8、12、16周等。不同专业合班上课的课程,须结合各专业教学进度维护“起止周”。

4、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原则上不允许半天连4学时排课(艺术类、设计类课程除外);不允许上午连3学时排课;任课教师不允许一天连6学时排课;学生每周的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8学时。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上述要求的,须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操作。

5、为保证专业核心课及主干专业课的教学质量,原则上专业核心课及主干专业课不允许连3学时排课;专业核心课及主干专业必修课不允许超过3合班上课,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后,再行操作。

6、为保证课表运行的准确性,避免因课内实验或上机安排产生大量调课现象,凡达到或超过8学时的课内实验、实践及上机学时须单独排课,须在“排课建议”中的“文字建议”处填写“机房”或“实验室”,并注明起止周次,有专业机房的学院,须将课程优先安排在本学院专业机房内上课;8学时以下的课内实验、实践及上机学时,如有分组安排上课的需求也应该按照上述方法单独排课。

7、任课教师为外聘老师的课程,需提前与外聘老师沟通拟上课时间,在“排课建议”里填写相关信息。

8、各开课单位须保证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工作量要求,特别是新生研讨课程及专业核心课程。

9、建筑学院各专业的教学任务,原则上按照行政班级进行合班或单班授课。

10、分级教学课程,如《大学英语(1)》,须在维护“基本信息”位置的备注处注明A/B班,便于学生参照选课。

11、《大学英语拓展系列课(1-4)》须在维护“基本信息”位置的备注处注明具体课程内容,便于学生参照选课。

12、《体育3》须在维护“基本信息”位置的备注处注明具体项目,便于学生参照选课。

教学任务的具体填报方式详见附件二。

    三、提交时间及材料要求

1、时间要求:填报教学任务的截止时间为:第14周周四(2019年5月30日)。

2、材料要求:各开课单位确认教学任务填报无误后,在教务系统提交审核,以系、部(教研室)为单位导出打印 “教学安排表”,经系、部(教研室)主任及教学院长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提交至行管楼309室。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学运行办公室,联系人:张文莉,联系电话:61209204。

 

附件一: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专业教学进度表

附件二:教学任务填报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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