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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次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5〕14 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本科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2025 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和北京市规划课题第一次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1.按项目申请书计划于 2025 年春季结题验收的在研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2.2023 年及 2023 年之前立项、尚未结题验收并满足结题验收条件的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3.2020 年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的项目(见附件 1)和满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条件的其他年份课题项目。

二、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1)结题报告(见附件 2)(一式一份)。

(2)全部研究成果(一份):须提交原《项目申请书》中所规定的全部研究成果,如研究报告、软件(需附使用说明书)、实施方案、论文、正式出版的书籍或教材等。

(3)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材料。

2.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

(1)根据结题鉴定材料准备电子材料(见附件 3)特别提醒结题材料成果中课题成果发表须独家注明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资助项目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鉴定成果。其他细节要求详情见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十四五”公报书。

三、结题验收过程要求

1.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负责人请将结题报告、全部研究成果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各学院(部)、处,由各学院(部)、处审核盖章后,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大兴校区综合楼 306 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yue@bucea.edu.cn。

(2)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颁发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鉴定书或暂缓结题意见书。

(4)未能按要求完成的项目需提交其进展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调整方案或终止研究意见。

(5)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暂缓结题,并检查原因,限期完成。在项目结题完成之前,不能再次申报项目。

2.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

(1)项目负责人请将结题材料、全部研究成果材料(电子版)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统一交至邮箱liuyue@bucea.edu.cn。

( 2 ) 课 题 负 责 人 在 北 京 市 教 育 科 学 规 划 系 统(https://kt.bjedu.cn/login.do)提交结题申请,填写结题材料。

(3)受托管理机构将统一对结题材料进行前期形式审批。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鉴定,市规划办将集中进行课题结题材料审核,请申请人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材料审查意见,并依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上传。

(4)通过审核后,课题负责人登录课题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带有水印的结题材料。按照“结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要求”(见附件 4)将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原件装订成册(专著、编著、教材等成果除外,一式两份),由受托管理机构统一报送规划办。

(5)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规划办颁发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四、提交项目变更申请

1.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凡发生项目负责人、研究内容、完成时间、成果形式的变更和因故需注销项目的事项,项目负责人需在原定完成日期之前提交项目变更或注销申请书(见附件 5-6),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前到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办理项目变更(注销)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项目处理。

2.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凡发生项目负责人、课题名称、研究内容、课题管理单位、完成时间的变更和因故需撤项的事项,项目负责人需在原定完成日期前及时登录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系统线上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受托管理机构审核,规划办审批。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悦

联系方式:010-61209617

电子邮箱:liuyue@bucea.edu.cn


附件:

1.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0 年度未结题名单

2.教研项目结题报告

3.结题鉴定材料

4.结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5.变更申请书

6.注销申请书

开云电竞pg软件教务处

2025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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