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1〕41号
各学院: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专业课排课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负责本单位专业课的排课工作,排课时间为:5月24日(第13周周一)至5月31日(第14周周一)。
2、为保证全校课表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实习、课程设计、专用周等实践类课程,如需在专用教室开展教学,请在系统办理教室借用手续,便于确定教室课表;实践专周课程须在课程库及培养方案课程信息中将“是否实践专周课程”字段维护为“是”,完成维护的实践专周课程方可在学生课表的备注栏里显示。
3、各学院如有小班研讨课程需要排课,请依据下表所列的研讨专用教室进行调整:
校区 |
研讨教室名称 |
教室容量 |
西城校区 |
教1楼-325教室 |
40 |
大兴校区 |
基础楼A座-东侧208教室 |
40 |
大兴校区 |
基础楼A座-东侧212教室 |
40 |
大兴校区 |
学院楼C座(机电楼)-320教室 |
40 |
大兴校区 |
学院楼D座(电信楼)-402教室 |
40 |
大兴校区 |
学院楼F座(测绘楼)-426教室 |
40 |
4、专业课排课须遵照《开云电竞pg软件课表编排及课程变动的管理规定》(教字〔2019〕87号)执行。
5、各学院完成排课工作后,导出并打印本学院课程安排数据,未安排上课地点与时间的课程要注明原因,由排课负责人、教学院长审核签字,于5月31日16:00前交到行政楼309室。
6、涉及新生的专业课排课工作,根据新生教学任务的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学运行办公室,联系人:赵晓艳,联系电话:61209201。
教务处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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