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中心:
根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开云电竞pg软件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字〔2022〕47号)的相关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水环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筑全过程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智慧城市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筑用能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二、工作安排
1.各中心全面总结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各中心填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按要求撰写年度报告和填报相关数据表。
三、工作要求
请各中心牵头学院统筹做好年度报告编制与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相关学院积极配合,同时加强对报告编制与相关数据填报的指导。
请各中心牵头学院与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节点认真落实,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高质量完成年度报告。
四、材料报送
请各中心于2025年3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zhaoxiaoyan@bucea.edu.cn。
联系人:赵晓艳;联系电话:010-61209433,***********。
附件: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
教务处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