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好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充分发挥各科学领域人才在专项项目咨询、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程序和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等相关规定,现开展人工智能驱动科学研究(AI4S)领域相关专家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征集对象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征集领域
重点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信息、医学及交叉科学等。
(三)基本条件
1.从事相关科学方向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或产品应用等一线工作,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造诣,具备评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和水平,对人工智能和相关领域均有深入了解的专家优先;
2.需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校和研究机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征集方式
(一)学院推荐
1.请各学院根据专家基本条件、所从事领域方向等方面择优推荐专家进行排序,并对所推荐专家的学术水平、科研诚信等进行严格审查。
2.各学院应确保所推荐专家已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完成注册和入库,入库及信息更新工作请参照附件3,于2026年4月21日(周二) 前完成。
(二)信息填报
按照学科领域分别推荐,填写《推荐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和2,每位科学领域专家可选择不超过3个二级标签,每位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可选择不超过10个三级标签),学院汇总后于2026年4月21日(周二)下班前将附件1电子版 (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可编辑原文件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标题命名:“专家推荐—学院名称”。注:学校各职能部门的科研人员均应从申报学科所属学院进行推荐。
三、联系方式
(一)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10-68322577
邮箱:liux@bucea.edu.cn
地址:西城校区科研楼413室
(二)技术咨询
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邮箱:program@istic.ac.cn
(三)业务咨询
电话:021-23537831 186 0039 9871
附件:1.推荐专家信息表
2.专家标签表
3.入库及信息更新要求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