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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25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NSFC)的统一要求,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填报工作已启动。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方式及时间要求

1. 填报范围:所有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须提交《进展报告》(2025年12月31日结题项目除外)

2. 填报方式: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进展报告》(操作步骤见附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3. 提交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提交报告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因二级单位及学校需进行审核,且可能存在退回修改情况,请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未按规定填写并按时提交的,NSFC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记入个人信誉记录,并将影响间接费用拨付、项目正常结题和新项目申请。

二、填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撰写《进展报告》,并按要求上传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不得包含《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明的保密内容,不得涉及任何涉密或敏感信息。

2. 《进展报告》主要包括四部分:“重要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研究成果目录”,涉及图片、表格、公式等材料,请统一上传至“附件”,并在正文中标注索引关系。

3. “重要研究进展”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是进行项目评价的重要依据,应做真实、详尽的说明。内容过于简单的将不予通过审核。

4. “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结合实际如实填写。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不能为空

5. 项目负责人应通过系统从文献库检索或按规范格式自行录入研究成果。研究成果仅限2025年度取得的成果,不得填报非本人/非参与者成果、与项目无关的成果,或处于在投、仅接收状态的成果。已发表成果(含专利)须如实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批准号;自然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发挥主要作用的,应将其列为第一顺序标注

三、其他说明

1. “已使用直接费用”应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如实填报(单位:万元)。涉及外拨合作研究经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收集各合作单位已使用直接费用的数据后统一汇总填报;如存在未冲销暂付款,请在完成报账后再填写相关数据。

2.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依据学校提供的应填报项目清单,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完成《进展报告》填报;并同步统计本单位各项目的直接经费支出情况,于2025年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项目科办理审核手续,如发现数据异常,请及时提醒项目负责人进行更正。

3. 项目负责人应关注邮件通知及系统状态,如显示“退回修改”,请及时查看原因并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四、联系方式

科发院:李老师 68322091

财务处:刘老师 61209196

附件:

如何填报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使用手册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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